内蒙古新冠疫情最新公告(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和阳性感染者,内蒙古两地发布紧急通告)

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

内蒙古新冠疫情最新公告(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和阳性感染者,内蒙古两地发布紧急通告)

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Ⅳ级响应的通告

〔2022〕16号

2022年4月14日凌晨,五原县在刘召G6高速交通服务站点对由新疆入市人员(货车司机)进行核酸检测过程中,发现2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,已转运到定点医院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,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进行管控,对涉及场所进行消毒消杀和封控管理。根据《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(第六版)》的要求,经研究决定,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IV级响应信息如下:

一、预警级别及起始时间

预警级别:Ⅳ级。

2022年4月14日起进入IV级响应期,时间从本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2022年底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各乡镇、村(社区)、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,加强对本地区、本单位与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、重合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,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,对可疑病例,特别是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及接触史,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,严格按规程处置,做到应检尽检、应隔尽隔,确保不流失、不脱控一个可疑患者。

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不传谣、不信谣,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,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,持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(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)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“一米线”、不聚集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,近期非必要不外出,减少聚集性活动,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活动。同时,积极主动到辖区疫苗接种点预约接种,做到“应接尽接”,共筑免疫屏障。

按照国家、自治区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,县人民政府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响应的分级,及时发布和调整响应信息。

五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
2022年4月14日

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

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的通告

2022年4月13日,我市对阿拉善高新技术开发区10:1混管阳性推送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核查时,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,系途经我市人员。经乌海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复核呈阳性,医疗救治组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,目前此无症状感染者在乌海市传染病医院隔离医学观察,根据《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(第六版)》要求,经研究决定,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信息如下:

一、预警级别及起始时间

预警级别:Ⅲ级。

2022年4月13日起进入预警期,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2022年底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各区、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,加强对本区、本单位与此无症状感染者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、重合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,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,对可疑病例,特别是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及接触史,并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,严格按规程处置,做到应检尽检、应隔尽隔,确保不流失、不脱控一个可疑患者。

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不传谣、不信谣,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,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,持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(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)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“一米线”、不聚集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,近期非必要不外出,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,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活动。

按照国家、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,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预警的分级,及时调整和发布预警信息。

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
2022年4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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