佳木斯疫情(最新!佳木斯市调整疫情防控措施)

关于调整全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

佳木斯疫情(最新!佳木斯市调整疫情防控措施)

佳应指布〔2022〕6号

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,现就自4月16日零时起调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市区行政服务机构、信访接待场所、便民服务大厅等窗口恢复现场业务办理,鼓励引导各类事项线上办理、紧急事项预约办理、不急事项延后办理。

三、市区进口冷链食品、货物运输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,强化健康监测,尽量减少活动轨迹,每2日做一次核酸检测。快递、外卖从业人员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基础上,每日进行20%核酸检测循环抽检。

四、市区宾馆、酒店承办超过30人(含)以上的会议、培训、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,必须提前2天向所在辖区指挥部报审,按照指挥部的规定要求做好防控,严格查验“健康码+行程码”、测温。

五、严格园区和企业防控措施,企业要对员工和运输、通勤车辆实行闭环管理,做好出入查验、登记,通勤车50%限乘;后勤人员以及流动人员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,每日进行20%核酸检测循环抽检,装卸工每2日做一次核酸检测。对在建项目工地、售楼处实行严格管理,企业员工坚持“两点一线”,每日进行20%核酸检测循环抽检,非必要不得离开工作地点和居住场所。

六、严禁聚集、聚会、聚餐,提倡红事缓办、丧事简办、宴会不办;严防公园、广场人员聚集,活动人员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和人员的管理,全程必须戴口罩。

十、恢复正常营业的个体诊所(静点室)禁止收治发热病人并及时报告。

十一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坚持“两点一线”上下班,2日一次核酸检测,严禁在公共场所就餐,不得为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(味)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上门静点,有特殊情形必须上门服务的,须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并落实好防控措施。

十三、广大市民要自觉维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,坚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常消杀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,非必要不离佳,出行必须自觉戴口罩,主动扫行程码、场所码,不聚集,不聚会,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,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等不适症状,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,全程佩戴口罩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十四、进一步加强全民疫苗接种,做到应接尽接。60岁以上人群、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的居民要尽快到辖区疫苗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,共筑免疫屏障。为了全市人民健康,提醒应接未接人员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,不要进入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。

十五、各类单位、场所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,严格从业人员和外来人员、流动人员的健康管理,对风险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(村)报备。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,对不执行市指挥部通告的行为,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

十六、汤原县继续按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,各区指挥部可根据本通告制定具体防疫规定,其他县(市)、建三江管委会指挥部结合各自实际,自行制定相关防疫规定。市指挥部2022年第5号通告规定的其他管控措施继续执行。

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

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

2022年4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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